加拿大住家保姆移民項目詳解
2003年加拿大移民部推出“住家保姆移民項目”(Live-in Caregiver Program),主要是加拿大本地保姆嚴重不足,通過此項目為加拿大提供大量合格的住家保姆。成功的申請人將會得到加拿大工作簽證,申請人赴加后需住在雇主家中。
2003年加拿大移民部推出“住家保姆移民項目”(Live-in Caregiver Program),主要是加拿大本地保姆嚴重不足,通過此項目為加拿大提供大量合格的住家保姆。成功的申請人將會得到加拿大工作簽證,申請人赴加后需住在雇主家中,從事照顧小孩、老人或殘障人士的護理,工作滿兩年即可全家申請加拿大移民。申請人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即可從事其他工作,全家享有加拿大公民同等的福利待遇。
住家保姆移民項目屬于加拿大經濟類移民(Economic Class),2015年移民配額又增加到30000個。由于該項目申請條件寬松,吸引了大量海外人士申請,其中80%來自菲律賓。中國每年約有500人通過該項目獲得加拿大移民身份,由于加拿大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門檻的提高,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加拿大保姆移民項目。
加拿大華人雇主家庭工作的住家保姆,大部分人的工作是照看兒童,一部分住家保姆是護理老人和殘障人士。由于加拿大華人家庭大多數有兩個以上孩子,父母多數是雙職工,需要照看兒童的華人雇主數量較大。許多華人雇主要求住家保姆要會駕車,還有許多富庶華人雇主要求住家保姆開車采購家庭每日所需,輔導孩子的功課,教授孩子中文與數學課程,替雇主接待客人,接聽電話,為雇主安排度假行程,為雇主在家里處理一些公司業務,會用計算機做一些文件處理工作。住家保姆若具有較高學歷,許多人通常要做一些管家負責的工作,收入也要比一般的住家保姆高出許多。善于中餐烹飪制作、會中醫按摩技術、演奏一種樂器、能歌善舞或具有一定美術的人,頗受當地華人雇主青睞。
根據加拿大移民部的規定,持工作簽證在加拿大工作的住家保姆在獲得加拿大楓葉卡之前,只可以住在雇主家中做住家保姆工作,因此選擇雇主需要非常慎重。如換雇主,新雇主需要向加拿大就業和社會發展部ESDC提交新的雇傭保姆申請,獲得批準函LMIA(LMO)后,保姆再申請轉換工作簽證。新的工作簽證批準后,才可為新雇主工作,否則屬于非法工作。一般辦理新的工作簽證要等候2~3個月,這段時間在申請移民時要被去掉,所以住家保姆一般不愿輕易換雇主,以免影響自己兩年后的移民申請。
加拿大住家保姆移民項目新政
(2014年11月30日起執行):
1、增加移民配額到30000個,減少積案和加快移民審理速度;
2、取消保姆必須住在雇主家中的限制,改善住家保姆在工作地點潛在,弱勢地位;
3、增加兩條快速通道:兒童保姆快速通道和高級醫護快速通道,每條快速通道每年接受2750個申請,有申請資格的保姆可在六個月獲得永久居民身份;
4、推行更為完善的雇主合約,規范了雇主對保姆應盡的義務;
5、申請移民的加拿大工作時間,由申請前3年內滿2年,改為4年內滿2年;
加拿大住家保姆工作簽證申請程序:
第一步:自我評估申請條件
年齡22-45歲,一般為女性; 高中以上學歷; 有六個月全日制護理、幼教培訓經歷和證書;或申請前三年有一年全職帶薪護理或幼教工作經驗(包括醫院、幼兒園、養老院、家政公司);良好的英語讀、聽、說能力; 身體健康,無傳染病; 無犯罪記錄。
第二步:尋找加拿大雇主
申請人需要先找到愿意雇傭申請人作為住家保姆的加拿大雇主,和符合雇用資格的雇主簽訂住家保姆雇傭合同。
選擇雇主需要非常慎重,一些不良雇主不按合同規定,要求無償加班,工作條件差,甚至更糟的情況。住家保姆一般不愿輕易換雇主,如換雇主就要重新申請LMIA和工作簽證,申請移民也需要雇主出具雇傭證明。目前國內已有不少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到加拿大的老移民,如申請人有認識的朋友或親屬,符合雇主標準并愿意“雇傭”申請人作為住家保姆的,這樣的雇主比較放心,將來也能順利拿到移民簽證。如沒有認識的,可辦個加拿大10年多次往返簽證,直接去加拿大當地家政公司看看,有合適的雇主再辦理即可,畢竟國內100%辦住家保姆移民的申請人都是為了移民。
第三步:加拿大雇主向ESDC申請LMIA
加拿大雇主需要向加拿大就業和社會發展部ESDC提交從國外雇傭保姆的工作申請,并且從ESDC獲得一份積極的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批準信(LMIA)。
第四步:申請加拿大工作簽證
申請人向加拿大北京使館/簽證中心遞交工作簽證申請,免面試或面試通過后,參加體檢;申請人獲得加拿大工作簽證,登陸加拿大。